|
| 挺起脊梁做人做事 |
|
|
2007-3-1 11:57:54
|
市人大代表、昌言律师事务所主任余缨,从事律师工作十八个春秋,先后被岳阳市、岳阳楼区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2003年当选市人大代表。 余缨认为,作为一名律师,靠自己的服务获取正当报酬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将律师职业作为纯粹赚钱的工具,是庸俗的;如果利用律师职业的方便充当当事人与司法机关之间钱权交易的媒介则是堕落的。她用自己的行动实践着自己的诺言。 被告人刘强、李拥、郭继新因朋友彭超与被害人谢荣芳发生冲突,四人一起动手殴打被害人谢荣芳,混乱中被害人腹部被各捅一刀,被害人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后起诉书指控被害人身上两刀系刘强持刀所为,指控其犯有故意杀人罪。余缨运用深厚的专业技术功底,通过阅卷和庭审盘问证人发现该案有一系列疑点,经过严密的推理,推断不能排他地确定致被害人死亡的刀伤系被告刘强所为。此案岳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刘强死刑,二审上诉后引起省高院的重视,开庭进行了审理,当庭传证人出庭作证,二审法院采纳了被告律师的意见,改判刘强死缓。 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余缨用自己的行动实践着自己的梦想和追求。 作为人大代表,余缨始终坚持不懈的学习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制度方面的知识,不断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忠实代表。她注重法律和理论来指导自己的代表活动,注重老百姓关注的重大事件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2004年,社会治安形式十分严峻,市民反映很大的情况,2005年人大会议期间由她领衔对市公安局提出了“询问案”,新上任的局长到会聆听代表的意见,并面对代表和新闻媒体,承诺社会治安没有明显好转本人辞职,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映。由于公安部门的工作到位措施得力,社会治安有了明显好转。 来源:岳阳网
(责编:瞿建波 作者:佚名)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