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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斤冰毒藏广本车尾厢 湖南高速特大毒品案一审:主犯判死刑 ■记者黄娟 通讯员李银明 章尧 三湘都市报7月31日讯今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高支队获悉,湖南高速公路“6•20”特大贩毒案已一审审结。主犯彭佳升犯贩毒、运输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高支队查获的贩毒嫌疑人中第一例被判处死刑的案犯。 收费站缴6公斤毒品 2007年6月20日上午11时,高支队临长大队民警在羊楼司收费站对过往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发现一辆牌号为粤A8Y014的广州本田轿车在进入收费站时,突然变更车道。民警检查发现车尾厢有5个大袋子,里面有小塑料袋装的白色粉末状物质。 经临湘市公安局禁毒大队鉴定,白色的晶体状物质为毒品冰毒,共6公斤;白色的粉末状物质为制作麻古丸的原材料,共37公斤。随后,高速交警将此案移送给临湘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毒品案主犯彭佳升,广东省广州市人,2007年4月7日及6月中旬共两次贩卖毒品K粉(氯胺酮)2800克,获利7000元,在第3次运输毒品时落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一审判决:主犯彭佳升犯贩毒、运输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责编:张荔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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